索引號: | 1133080257773966XH/2020-3720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單位: | 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3-20 | ||
規范性文件登記: | 柯政辦發〔2020〕6號 | 有效性: | 有效 |
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衢州市柯城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
|
||||||||||
HKCD01-2020-0002 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柯政辦發〔2020〕6號 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衢州市柯城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衢州市柯城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區九屆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衢州市柯城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市委市政府“4421”項目推進體系,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監督,提高招標投標效率,促進市場公平公正、誠實信用,開放競爭、擇優選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柯城區行政區域內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包括項目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中標全過程。 第三條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實行招標人負責制。招標人對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及合同內容的合法合規性以及公平、公正、合理性負責。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招標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對招標過程和結果的合法合規性負責。 第四條 柯城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監管辦”)是全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綜合監管部門,負責全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指導、協調、綜合監督和管理工作,督促行業監管部門履行監督和管理職責。 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是全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行業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業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柯城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區交易中心”)負責為招標投標交易提供場所和信息等方面服務。 各鄉鎮(街道)設立招投標平臺,負責本鄉鎮(街道)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服務及招投標檔案管理工作。鄉鎮(街道)招投標平臺原則上需具備一處公告欄、一個開標廳、一名以上業務員、一間辦公室。 第五條 本區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應當公開的信息,應在柯城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統一發布,鄉鎮(街道)、村(社區)還應在政務公開欄規定的信息發布場所向社會公開發布。 第二章 招標范圍和招標方式 第六條 工程建設項目實行招標的范圍 (一)全部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和各種政府性專項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資金,并且該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 (三)預算資金參與投資,使用預算資金人民幣200 萬元以上,并且該資金占投資額 10%以上的項目; (四)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五)使用村(社區)集體資金(包括上級專項資金、村民<社員>集資及企業或個人贊助、捐贈的資金)建設的項目(以下簡稱“村級項目”)。 第七條 工程建設項目進市交易中心的規模和標準(以下簡稱“法定限額”) (一)施工類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400萬元(含本數)以上; (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200萬元(含本數)以上; (三)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咨詢、項目管理等服務的單項合同估算價100萬元(含本數)以上。 第八條 工程建設項目進區交易中心的限額規模和標準 (一)施工類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100萬元(含本數)以上,(雙港管委會、專業市場管委會、航埠鎮〈包括航埠工業功能區及所轄村〉施工類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200萬元(含本數)以上); (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100萬元(含本數)以上; (三)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咨詢、項目管理等服務的單項合同估算價50萬元(含本數)以上。 第九條 各鄉鎮(街道)招投標平臺負責本鄉鎮(街道)行政區域內單項合同估算價5萬元(含本數)以上,進區交易中心交易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和服務。5萬元以下項目鼓勵進入鄉鎮(街道)招投標平臺。 第十條 施工類、設備材料等貨物和服務類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5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以上項目,納入柯城區政府投資項目評審管理系統,由區評審中心統一安排社會中介機構進行預算評審,其中,送審預算價在400萬元(含本數)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由區評審中心組織評審;預算價在5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的政府投資項目,由社會中介機構評審,審核結果報區評審中心備案,區評審中心對備案項目進行抽審復核。 第十一條 法定限額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除法律法規規定可采用邀請招標或不進行招標情形外,應采用公開招標。 法定限額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可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招標方式。若采用邀請招標或直接委托方式,須經招標人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后進行。鼓勵采用公開招標。 第十二條 小額項目鼓勵招標人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根據實際情況,可采用抽簽、搖號等方式進行交易。全部使用社會資本投資的項目招標人可自主決定發包方式,自主決定是否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并自主組織交易活動;除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情形外,社會資本控股或者占主導地位的項目招標人可以在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邀請招標。 第三章 招標 第十三條 工程建設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后進行招標 (一)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準; (三)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項目預算已編制完成,需經評審的項目已完成評審; (五)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第十四條 工程建設項目如需采用EPC等工程總承包模式或評定分離招標方式進行招標的,招標人需向區政府提出申請,經區政府審核同意后實施。 第十五條 采用評定分離方式招標項目,招標審核前招標人需向區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同時遞交定標方案,經區行業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招標。 第十六條 采用EPC等工程總承包模式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需完成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并對EPC招標限價進行審核(水利項目可在可研批復后進行招標)后,方可進行招標。 第十七條 法定限額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經區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由衢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公室備案,在衢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完成招標信息發布及項目招投標。 法定限額以下及進入區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交易公告)經區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區監管辦備案,在區交易中心完成招標信息發布及項目招投標。 在鄉鎮(街道)招標平臺交易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交易公告)經招標平臺負責人及業務工作人員審核備案,招標信息在區交易中心與鄉鎮(街道)相應政務公開欄規定的信息發布場所發布,信息發布日期、內容以區交易中心發布為準。 第十八條 法定限額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至投標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0日。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人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15日的,招標人應當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法定限額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采用簡易招標流程,施工類項目招標信息發布之日至投標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須為工作日),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采購項目招標信息發布時間不得少于5日。在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人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3日的,招標人應當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第十九條 招標人應根據工程特點和需要設置投標人資格條件。采用通用技術標準的普通建設工程,招標人應當按照完成工程所需最低資質(資格)條件設置投標人資質(資格)等級要求。首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的建設工程項目,經區行業主管部門同意,招標人可設置必要業績要求作為投標人的合格條件,但不得限制特定行政區域或特定行業,各項指標(包括建筑面積、工程造價、結構形式和使用功能等)不得超出本招標項目的相應指標。招標人不得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主要材料、設備品牌。 第二十條 在設置工程總承包項目投標人資格條件時,招標人在投標人資格條件中原則上不得要求投標人具備總承包資質的同時還須具備該總承包資質范圍內某些專業工程資質,不得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勘察、設計等資質(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招標人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多項資質條件的,應當允許投標人采用聯合體投標方式。 第二十一條 招標文件對商務標的設置應當體現合理價格優先、遏止惡性價格競爭、預防過低價中標的原則;招標文件對信譽標的設置應體現對投標人綜合擇優的原則,內容可包括投標人的業績、信用評價等;招標文件對技術標的設置應體現投標人把握工程技術特點、難點的能力,解決施工技術難點的能力以及深化或者優化施工圖設計的能力。 第二十二條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應設立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由招標人根據工程實際自行設置。 第二十三條 招標人根據工程實際情況,要求中標人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5%;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預留比例不得超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2.5%。保證金鼓勵采用銀行保函等形式。 第四章 開標、評標、中標 第二十四條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組成,成員為3人及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招標人代表應采用隨機方式產生,且不得擔任評標委員會負責人。 在鄉鎮(街道)招投標平臺開標的項目,評標小組的應在開標前2小時內組建,人數為3人,一般項目的評標小組,可由鄉鎮(街道)招投標平臺在各類專家、政府部門有關人員、黨代表、人大代表、業主代表等人員中確定,但應著重考慮專業對口,能勝任評標工作。對于重要項目,評標小組中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可從區級專家庫中抽取。 第二十五條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向招標人推薦中標候選人。其中,施工類項目應推薦1名中標候選人。 若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文件缺乏競爭或投標人涉嫌故意拉高或壓低投標報價,或者投標人涉嫌存在嚴重串通投標行為,如按招標文件評標將嚴重影響公平、公正原則的,評標委員會可以不推薦中標候選人,并建議招標人重新招標。評標委員會在否決所有投標文件前,應當向招標人核實有關情況,聽取招標人意見。 第二十六條 法定限額以上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不少于3日(最后一日必須為工作日);法定限額以下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不少于1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無質疑投訴的,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采用評定分離方式招標的項目,具體定標流程見附件六。 第二十七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合同簽訂后,中標人無故不按合同約定按時開工的,招標人應書面告知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核實后可暫停其投標資格,暫停期限可至該項目完工。情節嚴重的,由行業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第五章 監督責任 第二十八條 根據《關于禁止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本村公共建設工程的通知》(柯紀〔2017〕40號)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要求,村干部必須嚴格遵守“六禁止、六不準”工作紀律。發現村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或接到檢舉、控告,應及時糾正和調查處理,同時將有關情況抄告紀檢監察機關。 第二十九條 區監管辦定期牽頭住建、交通、水利、審計、綜合執法、發改、財政等相關部門開展標后監督抽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職權移送有關單位處理。 第三十條 各鄉鎮(街道)應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設內部管理機制、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實施細則等,規范本單位對工程項目的內部管理和發包行為。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村級工程項目具體審批流程參照柯城區村級工程項目交易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三十二條 各部門、企事業單位招投標參照該辦法執行。 第三十三條 上級部門(單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夺橹菔锌鲁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提速提質提效的意見》(柯政發〔2017〕34號)《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有關標準的通知》(柯政發〔2018〕109號)《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柯城區鄉鎮街道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柯政辦發〔2017〕24號)同時廢止。 附件:1.法定限額以下(5萬(含)—100萬以下)工程簡易流程圖 2.法定限額以下(100萬(含)—400萬以下)工程簡易流程圖 3.法定限額(400萬)以上項目招投標流程圖 4.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項目招投標流程圖 5.采用評定分離招標方式試點項目招投標流程圖 6.采用評定分離招標方式試點項目的定標流程 7.區評審中心項目評審流程圖 8.柯城區工程價款結算審計流程圖 附件1 法定限額以下(5萬(含)—100萬以下)工程簡易流程圖
附件2 法定限額以下(100萬(含)—400萬以下)工程簡易流程圖
附件3 法定限額(400萬)以上項目招投標流程圖
附件4 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項目招投標流程圖
附件5 采用評定分離招標方式試點項目招投標流程圖
附件6 采用評定分離招標方式試點項目的定標流程 一、采用評定分離辦法招標項目,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按規定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向招標人推薦不少于3名中標候選人(不分得分先后順序)。具體數量及辦法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二、招標人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結束7日內召開定標會議,完成定標工作。招標人未能按時完成定標的,應公示延期原因和最終定標時間。 三、召開定標會議前,招標人可對中標候選人進行考察、質詢,并出具考察報告作為定標輔助??疾靾蟾嬷胁坏糜忻魇净虬凳局袠藛挝坏膬热?。是否需要對中標候選人進行考察、質詢,由招標人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如招標人組織考察的,應對所有中標候選人進行。 四、招標人應成立定標人員庫,并從中產生定標委員會。庫中人員由招標人的領導班子成員、中層管理人員、工程技術(經濟)人員組成。定標委員會成員數量為7人及以上單數,組長由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或項目分管領導擔任。定標委員會成員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投票規則獨立行使投票權,投票時應采用記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招標人的紀檢監察部門應派員監督定標活動廉潔、規范、有序運行。招標人應對定標過程進行記錄并存檔備查。 五、在定標委員會成員確認并簽署定標結果后,招標人應當及時將中標候選人得票情況和定標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日(最后一日為工作日)。招標人在定標結束后,應當及時將定標情況報區行業監管部門備案。 附件7 區評審中心項目評審流程圖
附件8 柯城區工程價款結算審計流程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