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工作部署,“浙里督”平臺將從4月1日起面向浙江省征集有關耕地區域性撂荒(拋荒、閑置荒蕪)問題線索。此次耕地區域性撂荒的問題線索征集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一是發現耕地區域性撂荒的具體地址;二是發現耕地區域性撂荒的具體時間;三是鼓勵提供耕地區域性撂荒的實物證據,例如照片、訪談、文件資料等;四是造成耕地區域性撂荒的原因(如有)。 省政府督查室將對收到的問題線索進行匯總整理,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核查處理。對反映強烈、帶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重要問題線索,省政府督查室將直接派員進行督查。經查證屬實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浙江省政府督查室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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